普法宣传
发布日期:2024-12-10 浏览次数:390
网络不是“法外之地”。对于发布传播虚假信息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。近日,根据公安部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,浙江省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工作,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。
案例一 昭苏县公安局依法查处曾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
2024年8月13日,昭苏县网民曾某在公开平台发布涉及新疆社会治安秩序的虚假信息。经查,曾某恶意编造虚假信息引发不知真相网民议论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严重扰乱清朗的网络环境和公共秩序,昭苏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曾某行政罚款处罚。
案例二 伊宁市公安局依法查处鲁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
2024年9月23日,伊宁市网民鲁某在公开平台发布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虚假信息。经核实,鲁某为博眼球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并发布在公开平台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伊宁市公安局依法给予鲁某行政罚款处罚。
案例三 伊宁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伊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
2024年9月27日,伊宁市网民伊某在公开平台发布涉交通事故的虚假信息。经查,伊某故意编造发布上述虚假信息吸引关注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伊宁市公安局依法给予伊某行政罚款处罚。
公安提醒:
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编造、散布、传播虚假信息,一旦构成违法犯罪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。同时呼吁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做到“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”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。